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线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每日8:00-20:00
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所有内容,看清考点名称、考点地址和需要注意的几点。考试当天,考生只能携带一张准考证入座,且不得在准考证上做任何记录。
考试当天应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出示本人纸质的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1.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浦开明中学(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南乡朝阳路33号)
5.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云林路中学(淮安生态文旅区云林路100号(承恩大道与云林路交叉口西220米))
2.注意考点周围路况。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应考虑天气、道路、交通状况等因素,选择正真适合的交通方式和出行路线,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1.请务必提前准备好准考证、身份证和文具等物品,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文具用品包含:2B铅笔、黑色墨水的签字笔和橡皮(只准携带一块橡皮入座,其余的可放在考场内指定位置)。
2.检查自己的二代身份证,确保在笔试当天,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若身份证过期或遗失,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带本人照片并盖章的户籍证明。
3.每场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为全程封闭,不能提前交卷。
4.开考前请注意倾听《考场规则》《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等内容的宣读,严格遵守各项考场纪律。
5.请不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开考前请根据相关要求放在指定位置。考生可以自备机械表掌握时间。(注意:本次考试禁止使用计算器)。
8.《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为“卷卡合一”,答题卡印制在试卷封底内页,考生拿到试卷后请沿裁切线,小心撕下答题卡。答题卡和试卷是一一对应使用,不一致将影响考生成绩。
《申论》科目一定要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且在答题卡规定位置作答;不得添加纸张或在规定以外位置书写个人隐私信息等特殊标记。
考试过程中有考生携带手机、计算器、蓝牙耳机、电子表、电子手环、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电子科技类产品入座,考试期间被发现的。
解决办法:请考生入座前仔细检查,确保电子科技类产品已经上交。开考后主动上交电子科技类产品的,仍然作违纪处理。
请广大考生考前认真阅读准考证需要注意的几点、《考场规则》和《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解决的方法》,引以为戒,避免发生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影响考试成绩。
《考场规则》和《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解决的方法》(中组发〔2021〕12号)(节选)考场规则
1.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断电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考生不可以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8.考生在考场内一定要保持安静,严禁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偷窥别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或为他人窥视提供便利。严禁抄袭。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马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第六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四)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第七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材)的;
(五)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第八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第九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作答内容雷同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确定。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报考者应当自觉维护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很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通过搞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谋取考试资格、录用机会、经济利益以及其他不当利益的;
原标题: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江苏考区淮安分考区温馨提示